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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11 15:45:08     浏览:16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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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司通〔2015〕5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皖司发〔2015〕49号)精神,现印发《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5年9月9日
 
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
 
  今年8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司法部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和吴爱英部长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厅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下,我市律师行业发展迅速,队伍日益壮大,作用不断凸显,全市律师队伍已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合肥的重要力量。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律师缺乏宗旨意识、理想信念薄弱,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律师诚信意识不强,不够尽职尽责,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律师不能恪守与司法人员的交往边界,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律师不严格依法履责,不遵守执业纪律,干扰办案秩序;有的律师对自身职业定位缺乏正确认识,执业中出现趋利倾向,甚至不惜违法违规执业等等。这些行为和现象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必须认真纠正解决。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提高对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明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律师职业素养,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全市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教育引导全市律师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精通法律、维护正义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坚持全员参与、自觉参与,真正触动思想,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坚持正面宣传、自我教育为主,传递行业正能量,律师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不断加强;坚持改善执业环境与监管、惩处并举,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违法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到查处,投诉明显减少;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针对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和整改,律师事务所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管理、律师依法依规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日益彰显,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组织全市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对每个公民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要巩固和扩大全市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成果,建立完善律师党组织在事务所决策、执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律师队伍思想上引导,政治上激励,权利上保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律师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坚强领导。
  (二)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增强律师执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律师队伍的渗透和利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引导全市律师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坚守依法执业底线,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引导全市律师在执业中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与司法人员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四)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引导全市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在从事法律服务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抵制趋利化倾向和不讲职业操守、失德失信行为,提高律师队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五)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引导全市律师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针对律师执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整治法律服务秩序,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都要参加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市局、市律协将适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推动活动开展,引导全行业树立政治坚定、崇德尚法、遵规守纪的执业理念。将举办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和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开展对外学习交流,并通过组织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讨论《安徽省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学习读本》和正反典型案例,提高教育内容方式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也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强化律师队伍监督管理,落实律师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要进一步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不断健全律师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营造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水平,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律师培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联动发展、协同发展。
  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对照宪法、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查摆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以及在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注重整改提高。针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查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并从行政、行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三个层次入手,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制定、修订和完善内部制度,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省律协原有的和新出台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律师执业监管机制、违法违规惩戒机制、执业权益保障机制、行业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对有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行政措施和纪律措施。
  五、有关要求
  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是组织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责任主体。市局、市律协成立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领导小组,刘晓文任组长,王逸枫、姚学军、张弘、周世虹任副组长,律管处、政治部、监察室、律协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律管处和律协秘书处,加强对教育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开展教育情况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协调律管科和联络组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局、市律协及县(市)区司法局有关领导每人要联系1-2家律师事务所,以点带面,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教育,形成有效激励引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市律协抽调律师管理处、政治部、监察室和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阶段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律所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经常深入律师队伍调查研究,听取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情况汇报,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努力做到教育活动与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与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相结合、与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
  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总结宣传。市局、市律协将充分利用报刊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宣传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挖掘和树立一批先进人物,弘扬新风正气,同时曝光一批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总结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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