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
发布时间:2014/7/18 17:25:32 浏览:1914次 |
关于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国律协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律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
版权所有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皖ICP备19019289号-1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B座10层 服务监督电话:电话:0551-63809388 传真:0551-6380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