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所圆满完成历时一年的金融资产收购项目 |
| 发布时间:2006/12/12 浏览:462次 |
| 2005年11月28日,在本所建议下,客户委托本所收购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大额金融资产。为不负重托,本所项目律师奔走于青岛、昆明、济南等地,协调各债权人及法院,化解多方风险,终于在2006年12月6日实现了金融资产收购目标,为客户取得了良好政治、经济效益,本所服务受到客户高度评价。 文章出处: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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