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实行法援案件、公益活动补贴制度 |
发布时间:2012/5/26 浏览:1117次 |
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经事务所班子会议近日研究决定,对本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案件办结考核后按每件500元实行办案补贴;对本所从事公益活动的律师,按每天200元实行成本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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