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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向本所副主任张鹏律师赠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1/8/10     浏览:1113次
      2011年8月5日上午,长丰县吴山镇胜岗村磨盘组居民熊方根等专程赶赴本所,向本所副主任张鹏律师赠送一面题词“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以表达对张鹏律师成功援助其子熊自念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谢忱之情,并对张鹏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给予高度赞赏。
      受援人熊自念系长丰县吴山镇某小学学生。2009年9月1日,熊自念在校期间参保学生儿童保险,其中,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2010年5月,熊自念突发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住院医疗费用共计9万余元,而保险公司仅给予住院医疗保险金3681.62元。2011年4月,根据受援人“点援”及市法援中心指派,本所张鹏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熊自念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保险公司主动要求与委托人协商处理。经多次协商,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总计给付熊自念保险金3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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