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隆重举行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一级”授牌仪式 |
发布时间:2011/7/4 浏览:788次 |
2011年7月1日,这个举国欢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大喜日子,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迎来了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司法厅、合肥市档案局、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蜀山档案局的领导为我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一级”授牌。。
为了加强本所的档案建设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早在2010年5月我所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档案管理小组,小组成员负责本所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同时本所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本所的重点工作之一,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抓,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日常工作。目前,共我所整理各类档案3451卷(件),其中业务档案1607卷、文书档案1611卷、会计档案164卷、声像档案9卷、实物档案34卷、人事档案26卷。
2011年5月11日,正式通过合肥市档案局、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蜀山区档案局、合肥市蜀山区档案局组织的共同验收,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一级”,基本实现了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在档案管理方面我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思想重视,切实有效推进档案管理
自建所以来,我所就非常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指定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推行并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效规范事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对律师事务所而言,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是规避风险、完善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事务所员工学习提高的一种重要途径,是整个事务所案件管理的灵魂和核心。如何更有效地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到何种程度?应达到何种标准?是我们事务所考虑的重点,在2009的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部署中,本所提出在2010年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思想上认识到该项工作对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意义及迫切性,只有思想上的深刻体会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2010年5月4日,本所成立由事务所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合伙人、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升级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档案达标升级活动。
领导小组成立后,开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的学习,并结合《安徽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整理修正了事务所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档案管理归档范围》、《分管领导岗位职责》、《档案室主任岗位职责》、《档案人员岗位职责》、《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等,有效规范事务所档案管理。同时,本所根据《安徽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添置密集架、复印件、电脑、除湿机、温湿度计、除尘器、空调器、灭火器等各类软硬件设施。切实做到档案室、阅览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的三分开。
三、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及专业指导是该项工作的有效保障
本所在提出档案管理要达标的时候,我们就定在一级标准之上,市司法局王逸风副局长在去年全省律师档案管理安庆工作会议上就对本所的档案管理达标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要求本所一定要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操作确保档案达省一级标准;区司法局韩静局长更是亲力亲为,亲自联系市档案局咨询指导处负责人潘丽华处长多次深入我所就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四、坚持持之以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档案管理工作是项应常抓不懈的长期工作,必须始终贯穿事务所的各项管理中,为此,我所提出所有的注册律师要以兼职档案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学习业务档案的整理方法和标准,在以后移交的结案案件资料必须通过档案管理员的验收方可办理案件财务结算事宜。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一级”只是档案管理的起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标准和本所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持续有效地开展档案管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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