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合肥69中师生在“未管所”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
发布时间:2011/5/19 浏览:1107次 |
2011年5月18日下午,本所党支部与合肥69中师生共60多人在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未管所”)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本所支部胡光标书记、孙永标律师(任69中法制副校长)与69中师生在未管所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未成年犯的劳动、学习和生活等场所,并认真聆听了三位未成年犯结合自身经历所作的报告。
本次活动是本所党支部“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及69中为申请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系列教育活动。此前,支部胡光标书记、孙永标律师积极联系、安排本次活动,并多次上门与学校领导商讨相关创建活动方案,切实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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