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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O九年度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2/8     浏览:1107次
各部门:
    为弘扬“专业、务实、高效、进取”团队精神,经事务所党支部推荐候选人,事务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下列员工2009年度奖励。
    一、高速律师奖
    2009年度,杨会余律师以优秀业绩、创新精神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杨会余律师辛勤劳动,特授予“高速律师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贰仟元。
    二、诚信律师奖
    2009年度,何泽海律师以聚少成多、诚信执业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何泽海律师辛勤劳动,特授予“诚信律师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壹仟元。
    三、客户拓展奖 
    2009年度,杨宽律师以良好沟通能力、娴熟执业技巧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杨宽律师辛勤劳动,特授予“客户拓展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壹仟元。
    四、精神风范奖
    2009年度,丁有勇律师以热心公益事业、关心集体荣誉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丁有勇律师辛勤劳动,特授予“精神风范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壹仟元。
    五、优秀论文奖
    2009年度,孙永标律师以深入执业思考、积极撰写论文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孙永标律师辛勤劳动,特授予“优秀论文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壹仟元。
    六、最佳管理奖
    2009年度,何海蓉女士以热诚服务、节俭管理得到本所全体员工一致认同。事务所为答谢何海蓉女士辛勤劳动,特授予“最佳管理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壹仟元。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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