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经济法热点问题研讨会 |
发布时间:2010/1/10 浏览:790次 |
2010年1月9日下午三时,由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和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安徽省经济法学会年度座谈会——“2009年经济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高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为:1、与会人员通报个人年度经济法学实践及研究情况;2、讨论当前“国进民退”现象对经济法学的影响;3、讨论经济法学与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有关的有关课题;4、其他相关议题。
会议由安徽省经济法学会总干事、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主持。他首先作了名为“国进民退现象的经济法思考”的主题报告,针对之前发生的山西煤矿整合、山东钢铁并购日照钢铁、中粮收购蒙牛以及房地产业中出现的种种现象,指出我国为应对全球性经济危机而作出的4万亿投资大多进入了国有企业、2009年中央提出的十大产业规划中存在明显的倾向国企问题、2005年中央发布的“非公36条”未得到落实。针对以上现象和结论,华国庆教授提出了值得经济法学界深入思考的若干问题:如何重新解读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原则”;在坚持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前提下,如何协调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实施反垄断法,推动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产业政策的制定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关系;宏观调控的法制化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问题;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法律制度与收入的公平分配等。安徽省经济法学会秘书长、高速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小林律师在随后的发言中指出,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国有企业拥有明显的资源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因而市场竞争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平。民营企业家寻求“红帽子”也就成为合理的选择。安徽省经济法学会副总干事、安徽行政学院谷亚晴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对于当前发生的“国进民退”现象,经济学界比法学界的呼声更大。她认为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如何进行角色定位;二是政府做错事后怎办么办?是否有救济渠道。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的王仁富副教授在随后的发言中提出,“国退民进”现象关系到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能否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安徽省经济法学会副总干事、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暨安徽大学法学院李胜利教授则认为,当前民企的生存环境恶化会使得部分企业家寻求权力的庇护和联合,使得权贵资本主义成为一个可能的前景,因此要慎重对待当前的“国进民退”。在基本理论上,政府职能的定位是清楚的,但现实中仍存在着大量应为而不为,却在不该为的领域与民争利的现象;实践中政府经济决策乃至立法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过大影响,使得社会利益格局失衡。其他与会人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主持人华国庆教授最后作了会议总结。他指出,这是一次小规模的、深入的研讨会,大家的发言均具有很好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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