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结合修改后《律师法》学习,认真开展所风建设活动 |
发布时间:2008/6/15 浏览:802次 |
6月14日,本所召开全体员工周六例会。本次会议在开展新律师法学习的同时,为解决发展时期事务所执业理念统一、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等问题,认真地开展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所风建设活动。 会议认为,在看到事务所取得一些成绩同时,应戒骄戒躁,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律师法、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等深入地开展全体员工自我思想剖析和全所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所风建设活动,确保全体律师及事务所能稳健、持续地发展。 会议要求,全体员工要按照吴爱英部长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与律师执业价值观,诚信执业,切实加强自律活动。 会议提出,本所弘扬“正气”,追求“诚信”,热爱“集体”;反对“捞钱”,打击“违规”,摒弃“个人英雄主义”和“冒进主义”。 会议决定,所有律师(包括合伙人)业务费用提成相同,事务所公共管理收入在扣减公共管理支出后,余额全部用于事务所发展、员工奖励、公共福利等;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摊。 |
版权所有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皖ICP备19019289号-1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B座10层 服务监督电话:电话:0551-63809388 传真:0551-6380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