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所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经征求律师意见及合伙人会议研究,给予下列员工奖励: 一、郭明律师在本所核心客户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获得良好声誉,一次性给予壹万元奖励。 二、杨庆斌律师在合肥市“拆违”法律服务及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获得良好声誉,一次性给予贰仟元奖励。 三、杨会余律师在本所核心客户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获得良好声誉,一次性给予贰仟元奖励。 四、张鹏律师在法律服务及市场开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获得良好声誉,一次性给予壹仟元奖励。 五、张行春律师在合肥市“拆违”法律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获得良好声誉,一次性给予壹仟元奖励。 六、何海蓉同志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因此得以良好运行,一次性给予壹仟元奖励。 七、丁有勇同志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因此得以良好运行,一次性计发浮动工资壹仟陆佰元。 八、吴丹同志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本所因此得以良好运行,一次性计发浮动工资壹仟陆佰元。 本所希望受表彰奖励员工戒骄戒躁,其他员工向受表彰奖励员工学习,努力地工作为本所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文章出处: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皖ICP备19019289号-1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B座10层 服务监督电话:电话:0551-63809388 传真:0551-6380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