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开展“合肥律师52公益行”——社区矫正法律讲座活动 |
发布时间:2015/4/23 10:56:36 浏览:1385次 |
为深入开展市律协“合肥律师52公益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4月22日,本所孙永标律师在蜀山区社区矫正中心做了一场题为《关于社区矫正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讲座。蜀山区司法局董震副局长、社区矫正中心郑林主任、心理咨询老师等工作人员及蜀山区全部矫正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孙永标律师结合刑法修正案(八)、刑诉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就社区矫正的概念由来、价值目标、目的、任务及内容、实施及参与主体、适用对象、调查评估、矫正组织及矫正教育、帮困扶助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阐述了管制与缓刑禁止令、矫正人员的报告义务、会客、外出与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具体监管措施,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6种警告情形、5种撤销缓刑、假释情形、8种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情形等处罚处施;并就违反监管规定的两个案例进行了分析、研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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