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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11/23 16:12:08     浏览:1622次
       2019年11月2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肥海润破产管理人、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债务人、债权人、职工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合肥海润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所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昆山良品丝印器材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日作出(2019)皖01破申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海润破产清算,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2019)皖01破28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9年11月22日,该破产案件由审判员罗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钱爱民、王倩组成合议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合议庭依法告知债权人权利义务,宣读受理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成果、财产状况调查结果、债权申报与初步审查情况等工作汇报,审计评估机构也就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做出专项说明。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认真听取了合肥海润管理人的前期工作情况汇报,,核查确认了破产债权(申报债权21亿多,管理人审核确认14亿多,依法核减近7亿元),逐项审议表决并高票通过了《关于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预算及实际支出的报告》、《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境外股权和对外债权处置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关于免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提案(草案)》、《关于推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报告》等议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备充分,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获高票通过,顺利完成全部会议议程,为破产清算下一阶段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合肥海润破产清算作为省内重大疑难的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涉及200多笔债权、100多个执行案件,更关系到300余户职工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人创新地构建了“府院管联动机制”,建立由合肥中院负责司法程序、新站高新区负责风险管控与统筹协调、管理人办理具体事务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了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和本次会议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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