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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业务负责人张辉教授为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授课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1875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法制化、常态化建设,推深做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0年11月23日-11月24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合肥市组织召开了2020年第2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和财政厅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各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员单位(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业务人员;省高院、省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共近两百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所监事、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业务负责人、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辉应邀为此次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

    11月23日下午,张辉教授围绕《<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解读》这一主题,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流程和工作程序,展现了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中的诸多亮点,包括简易评估认定程序、修复保证金等。对参训学员熟悉和掌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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