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立新:青年律师学习提升的三点建议 |
发布时间:2022/2/19 浏览:1361次 |
     2022年1月19日,按照《青年律师标准化培养方案》,江立新主任对40岁以下、执业不到5年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开展首期培训。      江立新主任围绕培养和训练解决争议案件的方法论、民商法的核心制度即民事法律行为、证明责任即提供并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要件事实)讲解自己实践与感悟,要求青年律师牢固树立请求权基础(请求权思维)、要件事实理论(要件思维),准确把握私法自治原则、信赖保护(表见法理)即由于某种原因相信某种事实的存在,学会运用证明责任理论、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江立新主任进一步讲解待证事实论、法律规范论(构成要求-法律效果)、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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