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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张行春律师圆满完成贵州湘潭县1+1法律援助任务且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23/7/10     浏览:653次

      张行春,本所优秀执业律师,曾任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委员、2017年,被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授予“第三届优秀公益律师”,多次被律师事务所授予精神风范奖、2022年法援标兵。2019年12月20日,受聘为合肥市律师协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志愿团律师。2020年8月20日,受聘为合肥市律师协会援助西藏自治区隆子县远程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律师。自2022年起一直在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现圆满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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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行春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诸多案件中,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一件案件。本案有五个被告人,其中四个被告人用自己的银行卡代为转账几百万被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人代理的被告人王某用他人银行卡代为操作、转账100多万,被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五个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王某涉案金额在几人中最少但量刑却是最重,罪名也与另外四人不同。开庭前与承办法官就王某在本案中的定性和量刑进行了沟通,认为王某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恰当,他的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法官未予采纳。案件第一次开庭时,由于第二被告当庭翻供,案件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另行开庭。第二次开庭前,再次到法院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的定性和量刑问题,法官仍然坚持检察院起诉意见,但值得欣慰的是,第二天开庭前,法官把检察官叫出去讨论了一个多小时,检察机关决定对王某等人重新定罪量刑,案件再次另行安排开庭时间。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最终判决将王某的罪名改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并将其刑期从之前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被告人王某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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