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24/4/24 浏览:472次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建立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2日,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主办,我所和中科新天地(合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座谈会”在合肥创新院圆满召开。     会议由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党支部书记裴先长主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秦虎、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倪显生应邀出席会议。
      钱伯斯环境法业界贤达、南开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授申进忠就“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的理论与实践”进行解读。从关于合规与环境合规的认识到我国的环境行政合规(激励)、我国环境行政合规实践案例。主要三点认识:一、企业合规并非纯内生性,是企业与政府监管互动的过程。企业主动合规+政府有效监管与激励。二、合规需要结合我国实践,对其进行本土化理解与运用。三、环境合规在我国对于企业有现实意义,环境行政合规是企业环境合规的基础和主要部分。
    全国律协律师制度理论与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刘钢就“行政合规建设实务”开展专题讲座,形象生动地针对全国各地典型行政合规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宣读各地出台行政合规政策文件,诠释了企业如何开展预防性合规建设,预防性企业合规建设一般流程及企业合规的几大要素,为涉企行政合规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秦虎就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环境免罚清单制度、企业环境保护风险点提示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表示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一定要着眼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合规服务指导,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是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深化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大精准普法入企力度,推进企业合规工作,探索合规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企业行政合规治理评价机制,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和精度,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华环保联合会安徽办事处主任唐圆,合肥市生态环保协会副会长、中科新天地(合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钱黎明,合肥市生态环保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徽静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东厚,合肥市生态环保协会副会长戴光玉,合肥市生态环保协会副秘书长、法务主任,事务所主任赵光律师、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孔维钊主任及部分协会会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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